公司动态

龙旗科技(60334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参加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在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未能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票。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本公司聘请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9:15-15:00。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关于确认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 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会议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八)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2023年,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发展规划,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现将 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董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在面对国际形势多变、全球经济复苏显著放缓,加之市场需求疲软等重重严峻考验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通过推动营销变革、拓展新客户、突破新品类、强化运营能力、提升生产经营效率,展现出了强劲的韧性和活力,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718,506.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0,531.67万元,较上年增长 7.84%;总资产1,983,889.96万元,较上年增长 36.5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382,525.78万元,较上年增长 21.20%。

  各位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创造有利条件,全力支持管理层的工作,在推进董事会自身建设、公司发展战略研究等多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董事会的战略指导和科学决策作用。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 3次会议,全体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依法运作,各位董事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2020 2021 2022 《关于公司报出 年度、 年度、 年 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 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报出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 2023 1-6 度、 年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在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运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并组织召开1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次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项议案;召开 2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项议案;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1项议案;召开 1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项议案。

  各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各委员充分发挥专业所长,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坚持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定期检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4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决策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决议落实的时效性,不断提高公司三会治理的整体水平。

  (二)按照据最新的监管要求及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公司运作体系,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开邮箱、E互动平台及线下交流活动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四)按照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合规履职培训,不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及依法履职意识,从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维护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 2023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诚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关于公司报出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报出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 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 案》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2023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监督管理力度,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完善监事会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监督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集体决策的合规性,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00Z0015】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贯彻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及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资产安全,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二)加强财务团队素质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秉承严格管理、优质服务、团结协作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员工积极性和责任感,积极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特别在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及预算编制执行培训方面,促使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报告内容请见公司 2024年 4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05,316,650.64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14,915,324.88元。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公司总股本为 465,096,5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2,548,2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8.42%,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2万元(税前)/人/年,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年度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人,其中 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家上市公司 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0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自律处分 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次。

  项目合伙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恒立液压、君实生物、维宏电子、威博液压、天跃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飞,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荣亿精密、维宏股份、八方股份、骄成超声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捷,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维宏电子、润禾材料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邬晓磊,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万泰生物、继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王艳、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飞、徐捷、项目质量复核人邬晓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经营范围:研发及销售智能手机、IoT 及生活消费产品、提供互联网服务及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70,116,24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8%,其实际控制人均为雷军先生,故将雷军先生控制的Xiaomi Corporation及其关联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器具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第一类医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Longcheer Telecommunication(H.K.)Limited持有进科投资有限公司 21.89%股份,并向其委派 1名董事,进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光弘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后者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工业区 A9栋 101A11栋、A34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塑胶制品(已喷漆)、电子产品、模具、五金制品的产销;塑胶、电子、模具、五金产品的技术开发(以上不含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76,579.32万元,净资产为 11,605.77万元,营业收入为 65,909.48万元,净利润为-8,521.5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南昌昌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8%股份,南昌昌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92%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故将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4.惠州市龙和实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841.03万元,净资产为 3,824.71万元,营业收入为 309.47万元,净利润为 98.61万元。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预计的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房租租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关联股东昆山龙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昆山龙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葛振纲、昆山旗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为满足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旗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4年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结合上年度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用于理财质押开立承兑的委托理财、应收账款保理、内保外贷、供应链金融及开立债权转让凭证、融资租赁、境外美元贷款、外汇及其衍生品、并购贷款等业务品种。

  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前述授信的额度在预计范围内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0亿元。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0元,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同类别(分别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及 70%以下两类)的公司可在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其各级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集团内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应收账款质押、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担保、理财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